2019年8月1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引起市場強烈反響。當前,互聯網新興產業在我國發展迅猛,但在迅速發展的背后,市場監管難等問題依舊突出。
一、主要問題:
一是互聯網新興產業進入和退出市場迅速,政府的市場監管從立法到執行周期一般較長。政府往往還沒來得及反應或剛開始實施監管,互聯網新興產業就已經退出市場,但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了一定的危害。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的迅速崛起和衰落僅兩年多的時間,大量廢舊車輛難以處理,用戶退押金仍遙遙無期。
二是互聯網新興產業中的“721”法則明顯,通過短時間的自由競爭后,一個企業很容易獲取壟斷地位。市場一旦被一個企業占有,在商品服務的定價和質量方面則均以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為導向,極容易給傳統產業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。如占市場份額64.1%的美團外賣一再上調傭金,這種做法打破了傳統飲食行業的供需平衡,使得商家被迫降低制作成本,剛剛得到有效控制的食品安全問題又再次出現。
三是互聯網新興產業往往是互聯網和傳統行業融合形成的,除了傳統產業所具有的風險之外,互聯網新興產業還存在因互聯網技術所引發的風險,其中包括信息數據泄露風險、法律風險、互聯網技術風險和技術操作風險等。
四是互聯網新興產業往往存在更多的潛在風險,由于互聯網的網絡傳遞性,導致一旦風險爆發,其影響范圍就會在短時間內極速擴大,這對政府在市場監管技術水平和政策制定方面都是一個很大的挑戰。
二、相關建議:
一是堅守“迅速反應、敏捷治理”的原則?;ヂ摼W新興產業一般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,特別是涉及公眾利益方面,若政府不及時介入將有可能造成巨大的社會經濟損失。
二是將近幾年出現的互聯網新興產業及其監管效果進行定量分析,編輯案例庫,努力尋找互聯網新興產業的風險分布規律,為未來有可能出現的新業態的市場監管提供有益經驗。
三是盡快成立互聯網新興產業的發展管理委員會,并明確其主體職責,此管理委員會應由政府授權,相關部門的管理和技術專家組成,成為引領互聯網新興產業發展的主要監管部門,其主要任務和職責是確立互聯網新興產業監管的大方向和大原則,確保產業健康發展,促進經濟增長。
四是建立更加科學的監管效果評判機制,提升監管彈性空間。為保證互聯網新興產業的市場化運行,防止政府部門對其過度干預,依據情況可考慮采用“一事一議”的監管方式。
五是鼓勵高校開展“互聯網新興產業及其監管”和“未來學”等方面的研究,并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層面上設置專項研究項目和經費,研究成果可為政府的市場監管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撐。
(秦皇島市政協委員 王鵬飛 參與撰稿的還有:民進海港區工委教師發展中心支部副主委王德銀、民進秦皇島市直一支部副主委李曉)